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五城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五城区

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

成府发〔2020〕26号

  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政府:  
  我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已于2020年9月25日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0〕185号)批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五城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请各区认真遵照执行。   
  二、对2020年1月1日后已按原标准实施征地补偿的,由五城区政府于2020年12月25日前完成待遇补差。涉及按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正案)批准征地的,以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复日期作为新旧补偿标准执行的时间节点。   
  三、五城区征收集体农用地以外其他集体土地的补偿标准,按照省政府要求,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按照不低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0.5倍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五城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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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2日     

(来源成都市人民政府官网)

 

2020年11月3日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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