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成都国际铁路港经济开发区的批复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成都国际铁路港经济开发区的批复

川府函〔2020〕164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将成都国际铁路港经济开发区设立为省级开发区有关事宜的请示》(成府〔2020〕4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成都国际铁路港经济开发区。开发区以临港制造、先进材料、国际商贸物流为主导产业。

  二、开发区设立地点在成都市青白江区和金堂县,核准面积为1224.4995公顷,其中与成都青白江经济开发区重叠的125.03公顷,从成都青白江经济开发区原核准面积中核减。四至范围由自然资源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单位)审核后予以公布。

  三、你市要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突出将国际班列通道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着力打造特色产业集群,严格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坚守生态保护红线和安全生产底线,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将开发区加快建设成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引领示范区。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20年8月25日

(该政策转载自四川省人民政府官网)

 

2020年8月31日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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