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成都市五城区及

高新区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成办发〔2020〕32号

成都高新区管委会,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牵头编制的《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你们,请认真执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  
2020年3月30日  

 

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
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一、编制目的和依据  
  (一)编制目的。按照我市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城市和美丽宜居公园城市部署要求,为实施精细化土地供应管理,优化以产出为导向的土地资源配置,提升城市核心功能区产业能级和宜居品质,促进土地供应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进一步促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优化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和空间布局、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编制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特指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及成都高新区,下同)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其他区(市)县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要求,由属地政府(管委会)负责编制和向社会公布。  
  (二)编制依据。按照国土资发〔2010〕117号文要求,依据我市五城区及高新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产业发展布局规划以及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建设用地使用标准、存量建设用地情况,结合疫情防控建设等公共利益需求等,制定本计划。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政策规定,优化土地供应结构,统筹安排各类用地供应指标,全面保障产业功能区重大产业化项目、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优先满足民生工程、疫情防控、市政基础设施等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合理确定商业服务业、商品住宅用地供应规模,倾斜安排新经济、新业态等创新性产业项目用地,提升产业层次和城市功能品质,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土地要素支撑。  
  (二)基本原则。  
  1.节约集约、盘活存量。在满足招商引资落地、城市功能品质提升土地需求的基础上,加大存量用地供应,控制新增建设用地供应,通过整合、置换和储备等方式盘活存量,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减少“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用而未尽”现象。  
  2.总量控制、有保有压。严格控制供应总量,优化供应结构,合理保障符合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要求的建设人才公寓和产业园区配套住房、租赁住房用地供应;切实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公交场站、学校、绿道、道路、社区服务综合体等涉及民生的公共配套设施项目以及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供应;优先保障符合疫情和医疗卫生设施专项规划要求的医疗卫生设施用地;重点保障重点产业、新兴产业、新经济产业、节能环保产业等项目用地供应;严格控制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土地供应政策的项目,特别是高耗能、高污染、低效益、重复建设项目。严禁别墅类项目供地。 
  3.科学统筹、精细管理。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根据区域发展战略用地需求,实施各区域土地供应的精细化管理,科学有序安排土地供应规模、结构、时序,实现区域统筹,保持土地供需平衡。  
  4.差异配置、精准保障。继续采取以租赁、短期出让和使用标准厂房为主的差别化工业用地供给方式,满足不同工业项目用地需求。执行细分用途的基准地价体系,针对不同产业类别实行差异化供应价格,精准支持和保障产业发展。实行土地要素支撑跟着项目走,对省、市重点项目应保尽保。  
  三、计划指标  
  (一)供应总量。2020年度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945公顷以内。  
  (二)供应结构。2020年度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100公顷,工矿仓储用地60公顷,住宅用地280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65公顷,交通运输用地340公顷。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2020年度,在五城区及高新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上,工矿仓储用地供应主要分布在成都高新西区及东区、成华区龙潭工业园区内;商服用地、住宅用地供应主要集中在商品住宅销售周期较短或在合理区间、商业用房库存量较小以及产业、住房、商业配套服务需求较大的重点区域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供应重点保障各区域疫情防控设施、中小学、幼儿园、养老、绿地、道路、垃圾压缩站、社区服务综合体等涉及民生的基础配套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设;交通运输用地供应主要保障成都天府国际机场配套等项目建设。  
  四、政策导向  
  (一)指标按需精准调控。参照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前两年土地供应情况,结合各区经济总量、人口资源、土地市场运行情况、民生及重点产业项目用地需求、区域可售商品住房销售周期、商业办公用房库存量、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情况等多种因素,编制2020年供应指标945公顷,由于2019年供应计划指标(2718公顷)中成都天府国际机场项目用地占比75%,故2020年供应指标较2019年有较大幅度调减。其中:商服类用地供应量同比持平;住宅类用地供应量同比增长5%,切实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矿仓储用地供应量较大幅度调减(同比减少60%),推动中心城区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提升城市功能品质;公共管理及公共服务用地供应量适度调增(同比增长10%),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建设、区域公共服务配套等用地需求;交通运输用地重点保障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后续配套等建设项目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特殊用地需求暂无。  
  (二)持续优化供地结构。 
  1.保障住宅用地供应。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近期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和调控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房〔2017〕80号)要求,结合区域商品住房销售周期情况,强化商品住宅类用地“五类”调控目标管理,加大热点区域商品住宅类用地供应,2020年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安排商品住宅类用地供应计划200公顷,同比增长5%,预计可建商品住房约500万平方米。结合集体土地、国有土地征收拆迁补偿安置需求以及各类保障性住房需求,适度增加安置房等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2020年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安排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80公顷,同比基本持平。 
  2.保障商服类用地供应。深入贯彻落实我市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产业能级的相关要求,围绕五城区及高新区产业发展需求,支持和鼓励重点服务业产业项目发展,大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同时,在商品市场线上消费呈增长趋势的背景下,保障商业服务业用地供应规模不减少,充分满足零售商品及生活性、生产性服务等用地需求,推动产城融合发展。2020年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安排商服类用地供应计划100公顷,同比持平。  
  3.保障疫情防控建设用地供应。按照城市规划,加大医疗卫生设施用地供应力度,优先保障疫情防控建设项目所需用地计划指标,全面满足医疗卫生防疫设施建设项目用地需求。  
  4.保障民生类用地供应。全面保障轨道交通等公共交通,道路、教育、文化、体育、养老等民生项目用地供应,做到“应保尽保”。 
  5.提高工业用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在保持工业用地总量平衡的原则下,进一步优化空间布局。对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严格控制新增工业用地,主要通过对存量低效工业用地盘活利用,推动传统工业项目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提升城市功能品质。2020年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安排工矿仓储类用地供应计划60公顷,同比减少60%。同时,对五城区及高新区以外的各区(市)县,按照各地产业发展规划布局要求,统筹保障工业用地供应,推动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三)深入推进住房租赁市场建设试点工作。贯彻落实中央“房子是用来住,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对公共型租赁住房用地供应“应保尽保”;继续支持在商品住宅类用地拍卖中配套建设并无偿移交(自持)租赁住房,切实保障租赁住房的市场增量;优先保障各区域租售型人才公寓及产业功能区配套住房用地供应,切实满足区域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及专家、企业员工的职住需求,实现产业功能区产城融合发展。 
  (四)落实“增存挂钩”机制。深入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厅关于落实“增存挂钩”机制促进批后土地有效利用的相关要求,通过进一步加强土地供前计划管理、增强供地前瞻性和规范性、加大供后联合监管力度等措施,促进城市新增建设用地及时供应和高效利用,以土地利用方式的转变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同时,继续支持和推动城市更新改造,增加存量用地在土地供应中的比例,提高存量土地利用效率。 
  五、保障措施  
  (一)实施统筹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着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要求及全市推进高质量发展的相关部署要求,实施土地市场精准调控,稳定市场预期,确保土地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以外的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应依据国家实施宏观调控有关政策要求和市场需求,于2020年3月31日前编制和公布本行政区域内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并通过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和监管系统报自然资源部。  
  (二)加强协同配合。市政府相关部门、五城区及高新区政府(管委会)、市土地储备中心、市属国有企业,要严格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成府发〔2015〕21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土地上市与供后监管的意见》(成府发〔2017〕20号)等文件规定,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健全实施土地供应计划的工作机制,共同组织做好土地供应各项工作,确保供应计划有效落实。  
  (三)强化供后监管。高效运用“自然资源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和监管系统”,加强对国有建设用地规划、征收、供应、价款缴纳、开发利用等环节全过程、多层次的监测。同时,明确供后监管职责,结合系统监测数据,及时开展土地利用动态巡查,督促已供土地及时开发利用,依法处置空闲闲置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效益,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和高效利用。

  附件: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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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成都市人民政府官网)

2020年4月1日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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